
无公害茶叶是指有害或有毒物或残留量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NY5017—2001标准的茶叶,或以此为主要原料并按无公害茶叶生产操作技术加工的初级产品。
一、产地环境要求
无公害茶叶产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没有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农业生产区域。产地区域及上风向、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土壤重金属背景值高的地区,与土壤、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区,不能作为无公害茶叶产地。
灌溉水、大气、土壤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指标。
二、农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茶叶(或茶叶产品原料)生产过程中对病虫草等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化学农药。
提倡生物防治和使用生物生化农药防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国家的“三证”(农药登记证、
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要求。
严格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附录A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有限制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严格按其安全标准使用(附录B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
无公害茶叶禁止使用农药种类按附录C(无公害茶叶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种类、农药名称、禁用原因)执行。 非生产季节宜选用矿物源农药。
防止无公害茶叶生产区域以外农田使用上述禁用农药产生的交叉污染。
三、肥料使用准则
根据土壤理化性质、茶树长势、预计产量、制茶类型和气候等条件,确定合理的肥料种类、数量和施肥时间,实施茶园平衡施肥,防止茶园缺肥和过量施肥。
宜多施有机肥料,化学肥料与有机肥料配合使用,避免单纯使用化学肥料和矿物源肥料,允许使用的肥料见附录D(无公害茶园使用的肥料)。宜施用茶树专用肥。
有机肥(农家肥料)无论采用何种原料作堆肥,必须高温发酵,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病原菌、杂草种子,去除有害有机酸和有害气体,使之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农家肥原则上就地生产就地使用。
商品肥料及新型肥料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登记认证及生产许可。
基肥以有机肥为主,于当年冬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20cm以上。一般每亩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200—400公斤或农家肥1000—2000公斤左右。根据土壤条件,配合施用磷肥、钾肥和其他所需营养。
追肥可结合茶树生育规律进行多次,以化学肥料为主,在鲜叶开采前15—30天开沟施入,沟深10cm左右,密植茶园可采用撒施。追肥化学氮肥每亩每次施用量(纯氮计)不超过15公斤,年最高总用量不超过60公斤。
根据茶树生长状况,可以使用叶面肥,施用的叶面肥应经农业部登记注册。叶面肥应与土壤施肥相结合,采摘前10天停止使用。
四、茶叶加工 茶叶加工中直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和厂房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GB5749规定的要求。
产品储藏、运输、加工所用的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卫生、无污染的条件 。